近日,河北省承德县地税局查处了一起个体运输户利用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他人代开发票牟利的案件,6名涉案下岗职工补税、缴纳罚款共计75.3万元。
承德县地税局城区地税所的管理人员在整理2005年交通运输行业代开发票信息时,发现有6户享受免税政策的下岗再就业职工,2005年运费发票的代开金额较大。通过对比发现,其数额远远超出了他们往年的营运额,也高于同行业其他业户的运费收入水平。为此,管理人员从征管系统中调取了几户纳税人的基本信息进行分析。从减免税审批内容看,王某等6人经过税务机关批准,享受减免税从事货物运输的车辆都是每人一台。根据当地从事运输车辆正常运费价格和额定吨位来看,王某等6人代开货运发票的数额已经远远超出了其自身车辆的运输能力。管理人员分析后认为,这6人有利用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他人代开发票的嫌疑,随即将这一异常信息移送稽查局作进一步调查。
接案后,稽查人员决定采用外调取证的方法,查证这6户纳税人的发票业务中是否存在为其他纳税人代开的行为。
在管理人员的配合下,稽查人员对6户当事人2005年全年的306份运输发票存根进行了复印,并按付款方所在县、市逐份造表登记。为了取得详实的证据,调查人员分成三个小组,先后到天津市,河北省唐山市、霸州市及承德市的10余个县区的37户企业进行了调查取证,对数百份发票进行了一一调查,从而了解每份发票对应的业务情况是否属实。稽查人员对详细记录了承运车辆的车号、司机姓名等情况的过磅单进行了重点检查。最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6人承认了全部违法事实,并补缴了45万元税款,缴纳了3.7万元滞纳金和26.6万元罚款。
(摘自《中国税务报》2007.6.8)